参保方式: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指定金融机构进行缴费。
领取待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月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另外,实际缴费年限在达到15年的前提下,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领取方式:
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具有海口市非农业户籍10年以上(含10年,下同),或具有本省其他市、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10年以上(10年,下同)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核定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 截止2011年4月1日,距60周岁15年以上并实际缴费累计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
(2) 截止2011年4月1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
(3 截止2011年4月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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