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关注
刘丽华:采访中,很多受访者说企业单位中层以下普遍员工都是按最低标准缴的,这块能否有所监督?
翟玉娟:用人单位缴费部分是按照工资总额,然后再算一个基数来缴,这次有一点弥补,但有些规定可能还是不太清晰。包括补交的问题,《条例》实施前可以进行补交,但《条例》实施之后补交怎么弄?第39条法律责任规定不完整。
比如说,第39条应该加上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这部分应该怎么弄?用人单位如果不提供资料的,我们现在是按照120%处罚,比如说我有100个人,我只缴10个人,按照120%来处罚,这种处罚太轻了,这个法律责任规定不到位。
网友帖摘
我关心“欠缴”和“补缴”的问题,应该由谁补缴呢?补缴的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呢?如果退休时,我们缴费还是不满15年,是否可以继续补缴?又该如何补缴呢?想起来就心焦啊!
――青天白云
看了这个新《条例》,想了解养老保险待遇是怎么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计算我可以得到多少养老金?什么是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什么是计发月数?希望不要搞一大堆这样的“概念”来忽悠我们,我只想明明白白地知道现在缴了养老的钱,将来可以领多少钱,够不够那个时候最起码养老的钱?
――熊宝贝
看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呀,第22条说的什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这样的模糊概念,让人不知所云。其实我们普通老百姓就是想知道缴了这么多钱,最后到底能拿多少养老金?为什么整这么多模糊的概念呢?
――不明真相
企业支付部分提高3个点应该可以,延迟退休应该针对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企业愿意留用的人员,社保转移到异地的情况应该是少数,该补贴3个点就补贴吧,别太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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