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民:我是国营企业职工,1970年参加工作,1997年买断工龄,现在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请问我可以购买养老保险吗?
董萍:根据我市相关文件,你可以携带档案材料去南陵县人社局办理补缴参保手续,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7.市民:单位已为我参加生育保险,现在我怀孕了,听说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请问如何办理?
董萍:你应在怀孕120天内将有关材料提交给单位,由单位报送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产后应该在180天内将所需材料提交单位,由单位报送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区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级经办机构复核。单位可在报送材料后的次月的15-25日到市医保中心结算。
8.市民:我因家在外地生育期间无人照顾,请问可否回老家生产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董萍: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回老家生产,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需要办理转外手续。具体由参保职工在生育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属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9.市民:我今年57岁,下岗后已拿了3年的社保补贴,请问根据省厅最新政策我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吗?
董萍:目前与省厅相关文件配套的芜湖市相关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请您密切关注近期专版稿件。
只要补缴参保就能“老有所养”
全市2万余未参保者迎来养老“曙光”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解决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细则》(芜政办[2011]29号),覆盖全市2万多城镇未参保者。哪些市民将直接受益?参保补缴手续如何办理?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社局局长董萍。
记者:哪些人可以按照新政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董萍:2006年12月31日前,具有芜湖城镇户籍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的原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复退军人、下放知青、原劳动(人事)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五七工”“家属工”“临时工”,以及曾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城镇居民和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民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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