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政在参保补缴的费用方面如何规定的?
董萍:为了尽可能减轻参保补缴人员的缴费负担,我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一是降低了缴费基数,参保补缴人员可选择历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二是对参保补缴人员免收补费利息;三是设置减缴优惠,对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每超过1年减缴1000元,最多可减缴10000元。因此,新政策在参保缴费方面比以往政策更加优惠。
记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和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民工,能否按新政策参保补缴?
董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符合补缴条件,可以办理转换变更手续,并补缴两项保险缴费间的差额。从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民工,如果户籍已转为城镇居民的,可参照新政策规定参保补费。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不再享受其它相关养老保障待遇。
记者:如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董萍:申请办理的人员先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申请表,按规定提供材料。县区和市里两级人社部门对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初审和复审,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发放获得缴费凭证,个人凭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缴纳费用。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记者:办理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后何时能办理退休,办理退休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
董萍:本次办理参保补缴的人员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对已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他们退休时的养老待遇,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超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补缴人员,统一参照2010年12月办理退休的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核定初始养老金,并可享受今年初的养老金调整政策。例如,按男60周岁,女50周岁测算,按省平均工资的60%为补缴基数一次性补缴15年计算,初始养老金约为372元/月,根据今年初的养老金调整政策再增加112元后,实际领取养老金484元/月。其中,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原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复退军人、下放知青等,1995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每满1年,另增加养老金10元/月,累计连续工龄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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