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来自居民(包括参保的外籍居民)。首先是缴费不均:目前公共部门人员不缴费、企业职工缴费,公共部门养老金待遇高于企业职工2倍-3倍;累计缴费15年,难以应对20年以上的预期余寿;缴费基数伴随工资增长不断加大,费率却呈刚性,不能下降。
其次是待遇失衡。如果基本养老金高于低工资(因残疾、失业等个别现象除外),则诱发提前退休;企业和职工28%费率与平均1362元养老金不匹配,内部回报率太低,降低企业和职工参保积极性;退休待遇提高(中央转移支付直接提高养老金)、退休时点计发水平降低(主要指缴费工资替代率),伤害参保人积极性;最低养老金增长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养老金实际购买力下降。
第三是由于各地养老金政策差异,居民可能选择缴费低的地区就业,支付水平高的地区参保10年后领取待遇。
第二个问题来自费率高、费基乱。目前养老保险费率为28%(单位20%+职工8%),远远高于西方国家综合社会保障税率。高费率导致逃费基现象,用人单位以薪酬分类、滥福利等手段蚕食费基,加之对困难企业的减免政策,2000年-2010年间的实际征缴率(包括税务代征和社保计征)仅为20%,导致养老基金征缴能力和支付能力持续下降,误导参保人以非法方式参与竞争,使社会保险公共治理陷入混乱局面。
第三个问题来自养老基金,即社会统筹支付水平缺乏标准(政府承诺风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无路(养老金贬值风险)。首先,职工养老储蓄面临公共风险:1998年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国有企业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企业承受高费率为已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原来由银行支付,银行即为政府出纳),挪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提前退休(平均47岁)的国企冗员支付养老金,政府确保支付的是统账混淆的基本养老金。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缩水,每年投资收益损失超过1000亿元;另一方面,政府在挤出养老金市场后,又加大了自身支付负担,增加后期政府的隐形债务和政治风险。其次,居民养老储蓄面临公共风险。2009年以来推行的城乡居民养老储蓄账户将面临资金贬值和被基层政府挪用的风险。目前,实账运营的养老基金约有1.4万亿元人民币(社会保障储备基金9000亿元,企业年金3000亿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委托投资基金2000亿元),约等于美国养老基金的1.16%。
第四个问题来自国家财政,即养老金预算缺位、公务员逆向参与。首先,目前,依赖政府部门当期预算,缺乏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社保部门混账支付养老金,中央财政补贴不断增加(从几十亿元到数千亿元),2006年达到养老金支付的35.6%,部分欠发达地区已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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