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制度介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双轨制”使得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差距较为明显。
随着养老双轨制的运行,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严重影响逐渐显现。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认为,改革已经很急迫。
试点受阻
我国2008年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大致思路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行政职能的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然而,改革一直停滞不前。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对改革抵触情绪最大的是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2]
四年过去,这一改革几乎流产的原因,首先是在制度上缺少顶层设计,将事业单位分类,让人感觉被区别对待;同时,没让公务员参与也使很多人不满。当然还有担心利益受损。那么要改的话,现在该从哪里下手?郑秉文的建议是,不要再做试点,直接启动改革,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第一,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要一起宣布,让这些人感觉到待遇水平没有下降;第二个联动,事业单位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一起参加改革。第三个联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联动参加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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