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没想到盼了几十年的养老问题终于解决了。”感谢的话儿说不完,是多年夙愿得以实现的欣慰;
“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徘徊了多次之后,我们终于看到了希望。”激动的泪水流下来,是再次点燃生活希望的振奋;
“这450元钱对我们的意义,不仅仅是养老那么简单,它饱含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浓浓情意。”阵阵掌声响起来,是受益群众对好政策的感激。
……
养老是大事,谁不关心;养老有保障,谁不动情?去年,青海省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以后,更多人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眸中流下感动的泪水,心底涌动着幸福的情怀。
确实,这是一缕直抵人心的温暖阳光:到2011年底,青海省将4.91万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4.5万人已经开始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这是一份振奋人心的民生答卷:到2011年底,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城乡居民全覆盖!
这更是一座永远矗立在民心的丰碑:“国以民为本,民以生为先”的承诺掷地有声,省委省政府“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执政理念提升了560万青海各族人民的幸福指数。
承诺:民生大于天
还记得,省委书记强卫多次在有关会议上这样说:“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他曾深情地提出:“虽然我们与全国比经济总量不大,但青海人民的幸福指数不能比别人低。”“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来换取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还记得,省长骆惠宁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说:“一定时刻把民生放在心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追求公平正义,让全省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这样的情怀怎能让我们的心不温暖。我们无不从细微点滴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始终把让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更加重视和关注民生,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用“小财政”撑起了“大民生”。
越贴近,就越温暖。几年来,最温暖人心的无疑就是那些最贴近百姓的民生决策,尤其是社会保障。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就是民生之盾,“固本强盾”成为省委、省政府倾注民生的重中之重,青海省一连串浓墨重彩书写的社会保障举措,实实在在改善着群众的衣食住行,成为人们最温暖的记忆
2009年,青海省与国家同步启动了新农保试点,覆盖人群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去年,青海省将全省46个县(市)全部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城乡居民全覆盖。比国家提出的2020年实现制度全覆盖的目标提前了10年,青海省也成为最早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省份之一。截止到去年年底,全省新农保参保率达到76%。自此,青海省广大农牧民忧虑了几辈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制度上的解决。
2011年7月,青海省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实现制度全覆盖。规定凡60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老人,个人不缴费每月都可以直接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2005年开始,青海省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特别是去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38元,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27元(含取暖费),在全国列第三位。
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付比例提高到8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2万元左右,城镇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由45%、65%、75%提高到65%、75%、8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80元。
另外,青海省还建立了失业保险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
“国以民为本,民以生为先。”近年来,按照“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思路,青海省不断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去年,青海省全年用于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增长31%,位次在全国靠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等民生指标均走在了西部省区前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位列全国第三;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一举跨入全国前列。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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