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归侨生活补助标准应随CPI指数动态浮动
江苏省现有归侨1800多人。
2007年,江苏省对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及农村归侨,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对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困难归侨(包括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补助100元;1978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在江苏省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养老金的企业归侨(不含离休归侨),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江苏省侨联在今年江苏省两会上建议:
1.建议参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补助增长标准,对低收入困难归侨以及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标准,实行同比例增长。
2.建立困难归侨生活补助随CPI指数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当CPI指数连续3个月涨幅超过3%时,在困难归侨生活补助原有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5%,并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当CPI指数上涨超过3%时,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对困难归侨生活补助标准在增加25%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0%;当CPI指数下降时,物价补贴部分相应取消。(来源:上海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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