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资格准入与培训机制,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一是严格新进人员资格准入。按照《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村医生实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一聘用,对考核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县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纳大中专毕业生,特别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下村服务;有条件的村推行“定单式”培养模式,村委会与有意向的高中毕业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医学院校录取后,村集体出资培养,学满后回村服务;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鼓励乡镇卫生院医生到村卫生室“驻点”,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并给予相关政策优惠。二是重点打造县卫生职业教育基地。县委、县政府在诺江镇城西村无偿划拨30亩土地,用于县卫校整体搬迁,将老卫校拍卖资金1400万元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财政配套,将县卫校与县医院新区资源整合,打造集学、教、研于一体的卫生职业教育基地,县卫校与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县中医学校、川北医学院建立了联合办学协作关系,就地培养初级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五年内县财政安排220万元对全县所有乡村医生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业培训,开展乡镇卫生院医师带徒培训项目,每名医师每年至少帮教2名乡村医生,每年定期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院进修;乡镇卫生院按月对乡村医生进行督导,利用李兆基基金等项目对乡村医生轮训等。
(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乡村医生绩效分配制度。采取服务下沉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村医生的报酬。按省上规定明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和分配权重,村级分配比例为32.72%,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按8.18元/服务人口核算;在足额兑现3000元/村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本级财政追加补助3000元/村;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将一般诊疗费延伸到村级,实行门诊村级统筹,一般诊疗费按3元/诊次,年累计按每服务人口2.5诊次补助。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县卫生局、县医改办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进行监督,县财政局按进度先拨付,预留40%部分待考核后发放。
通江县虽然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乡村医生自身存在“六差”。一是整体观念差。为了谋生计,大多数乡村医生只重视“挣钱”,而忽视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不熟悉党的农村卫生方针政策,缺乏农村卫生整体观念,缺乏参与改革的热情。二是业务能力差。由于长期在基层,交通、信息闭塞,大多乡村医生不能及时跟踪前沿医学科技,加之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出诊治病,根本没时间学习,知识更新缓慢,致使其业务能力差。三是诊疗手段差。大多缺乏防病治病用药的新方法、新经验和新技术,不擅于使用新的医学诊疗设备,基本上靠望、闻、问、切等传统老方法,凭经验、土办法看病处方,这样很难满足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四是风险防范意识差。有些乡村医生不尊重医学科学规律,不按技术规范操作,一旦发生医疗纠纷,难以承担赔偿责任。五是执业环境差。尽管全县有一部分村卫生室得到了规范,但大部分村卫生室的设施达不到标准,消毒感染控制措施不严格,乡村医生自我防护意识薄弱,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六是新老传承差。农村绝大多数“老中医”都已离世,民间的祖传秘方、中医验方、独特专方濒临灭绝,而很多年轻人又不愿涉猎传统医学,新老医学传承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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