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期间,我国于2009年、2011年先后启动了“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也就是将第三、四类人群纳入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是我国社会养老制度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记者:实现全民养老,建立“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是重点,也是关键,其现实意义很多。请您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两项制度在设计上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张运华:“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项制度的建立,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国家推出的又一项具有时代意义的伟大历史性创举,是在城乡居民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特别是“城居保”的启动实施,及时解决了城镇中未就业人员以及就业不稳定无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缺乏制度性养老保障问题。
可以说,这两项制度的实行,是中国民生问题的革命性突破,填补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由此进入到了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城镇职工向城乡全体居民发展的新阶段。
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凝聚着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情厚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承诺的兑现,是从注重国富到民强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意味着人民人人皆可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全民养老”的千年梦想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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