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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安置房竟成民政局“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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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延安是双拥运动的发祥地,双拥工作是延安军民的光荣传统。2012年3月,延安市连续第七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得到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党政机关停止实行四十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今后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准以职权影响、福利补贴等暗箱操作形式为职工建房、购房、分房。建设部也曾经发文,自2006年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陕西省纪委同志告诉记者,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禁止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建住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新五条规定”》等有关规定,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福利性质、政策性住房的,将一律予以严肃查处。

  江宁气愤地说,父亲完全符合安置条件,为什么会受到这样不公平待遇?当地民政部门为什么要将父亲的请求拒之门外?国家一再强调要求对待军队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这个“优”体现在何处?延安市委、市政府宣传的“确保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使优抚对象的住房基本达到了‘一有两无’标准(有住房、无危房、无漏房)”到底落实在哪里?江宁说:“我们家属曾经多次向民政局领导反映过住房问题,为此民政局还曾派人来家里实地调查过,答应给解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安置办普通年轻职工却能分到给离退休老干部盖的安置房,延安民政局的领导眼中还有法吗?”

  众所周知,军休干部安置房是军队和地方政府为保障好老干部和遗属住房权益的关怀温暖之举,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总书记对做好军队老干部住房保障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以对革命老干部的深厚感情、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要本着有利于搞好老干部住房保障的原则,齐抓共管,积极解决;通过周到细致的工作,把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老同志心坎上,使他们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使老同志幸福健康安度晚年,这也是事关军队、国家安全稳定的大事。相关链接:

  2010年备受群众关注、新闻媒体追踪报道曝光的“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被指借安置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之名谋‘福利’”之事,经中央、省、市三级纪委监察部处理,最终在纪委、监察局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该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违规违纪分配的住房由军休所收回,全部用于安置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所涉及的责任人全部予以免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相应处分。(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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