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业务处处长黄险峰表示,当初制定条款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延迟退休之类的事情,希望市民不要过度解读。为了不引起误会,相关条款更改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未申请领取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渤表示,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一条款,的确会引发社会对延迟退休的误解和担忧。而深圳市财政委则明确表示,该条款的实质就是推迟了部分参保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与国家规定相冲突,因为调整退休年龄属中央事权,地方法规无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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