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国家基本养老金仅保证职工退休后的最低生活需要,其替代水平较低,退休待遇主要依靠职业年金来满足。
截止到2001年底,英国共有20万个职业退休金计划,这些计划的总资产达6000亿英镑。很多企业为职工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年金计划。一些内部人员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则由行业内雇主发起设立行业年金计划。同时还有为公务员和公用事业的职工专门设立的公共事业年金。
职业年金的资产管理采用"谨慎人原则"。和多数欧盟国家不同,英国对于基金投资范围基本没有什么限制。1998年,英国养老基金资产中52%为国内股票(美国为53%,法国和德国为10%),18%为国外资产(美国为11%,法国5%和德国为7%),其它为债券、现金和实业资产。据统计,1953-1995年,英国养老金资产组合的年资本收益率为10.8%,同期的平均工资增长率为3.6%,平均利率为3.6%。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壮大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养老基金的资产占GDP的比重来看,英国的比例是最高的,在1997年,达74.7%,同期美国为58.2%,法国5.6%,德国5.8%,意大利3.0%。
职业年金可以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
英国允许雇主为职工提供待遇确定型的职业年金,即"退出合约职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之一的SERPS的替代。年金的收益水平不低于SERPS下该职工的受益水平。但是在1995年的《年金法》中进一步取消了最低受益水平的限制,只规定该计划必须维持一定水平的资产。结果有2/3的人退出了SERPS计划,而选择了职业年金和个人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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