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的竟是陌生单位
随着二审的深入,又一家单位浮出水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了证明自己与林松没有劳动关系,举出了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林松的工资发放清单。这份清单证明,一直给林松发工资的竟然是位于义龙西路的海口实验站。这是一家什么单位呢?它的开办单位是农业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是两院院校分离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下辖的14个科研单位之一。既然是海口实验站给林松发工资,为什么他的工作地点不在义龙西路,却在学院路4号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大门口呢?并且,海口实验站从未对林松进行过工作管理,也不是海口实验站招聘林松。对于工资由海口实验站发放一事,林松本人更是一头雾水,感觉很不可思议。
受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保安林松提供法律援助的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桂庆10月2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林松状告单位的案子,是他多年律师生涯中接手的最蹊跷、最奇特的一个案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