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底,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48.6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43万人的113.0%;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2.1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6万人的123.3%;保险费收入(含政府补贴)15,110.7万元,养老金发放16.5万人,占60周岁以上人数的100.0%,发放金额13,522万元,为广大城乡居民开启了“老有所养”的幸福生活。
一、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发改、公安、残联、农业、群众工作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县19个镇也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干部包户,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深入宣传政策,营造参保氛围。按照“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一是持续开展常规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400多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000多幅、村(社区)社(小组)开会、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并及时将各镇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办法采用简报、信息等方式进行推广,编写信息简报。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采取刊登政策原文、政策解读、报道工作进度、采访政府领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县、镇、村(社区)三级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现场发放养老金,召开政策咨询现场会500场次,讲透政策、讲清实恵、讲明道理,引导农民正确理解国家政策。通过宣传动员,在全社会形成浓烈的参保氛围,极大提高了城乡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业务水平。为确保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增强各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实行集中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先后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各镇分管领导及镇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政策和业务经办流程,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镇负责对村干部进行培训。二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外界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宣传解答政策。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指导。抽调业务强、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分六个片区进行巡回业务指导,确保政策的及时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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