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业务经办流程
参保办理程序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一、参保人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共印1页,规格:涉及复印纸张,均为A4纸)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到户籍所属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农村一、二级残疾居民参保登记还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缴费申领新农保待遇人员登记时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低保对象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新农保待遇领取资格审查认定表》并签字和留指纹确认。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经办人员在《参保表》上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情况属实”,加盖村委会公章,在各复印件上签署“属原件复印”、加盖公章。最后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常住户口登记表》、《残疾人证》、《低保证》复印件等材料按人归档,于每月2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镇服务中心”)。
三、乡镇服务中心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办人员在《参保表》上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符合条件,同意上报”,加盖公章,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常住户口登记表》、《残疾人证》、《低保证》复印件等材料收齐,于当月25日前上报县级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审查归档。
四、县级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复核无误后,在《参保表》上签署意见“同意参保”,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建立个人档案;经复核,登记信息有误的,县级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应及时将其返回乡镇核实。
养老保险费缴纳程序
为便于工作开展,方便参保群众,新农保保费缴纳采取银行代扣代缴方式。
一、正常参保人员(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养老保险费缴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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