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制度,问题,措施
一、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是与党政机关公务员社会保险统一在一起的,当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健全、不成熟、未能实现制度转换和创新,难以适应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仍执行与党政机关相一致和并轨的退休养老制度。1996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模式。但是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养老待遇仍沿用老办法计发。从总体上来看,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太健全、不太成熟、不太规范、比较零散,没有形成一套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系统的社会保险体系,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有的只是采取暂时的、过渡性的权宜之策。基金没有建立起来、退休和医疗待遇不尽合理,个人自我保障意识仍很缺乏,最重要的是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尚未能从根本上、整体上实现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转换与创新,这也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史上,在制度建设起步阶段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2.人口老龄化逼近加重财政和用人单位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用负担,传统社会保险制度难以应付养老金和医疗费支付危机。我国已经进入老年型人口社会,据中国老龄协会提供的数据,2020年,全国老年人口比重将从现在的7%增加到11.8%。2001年,深圳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数(户籍人数)的比例将超过3.3%。2001年,深圳在职人口与退休人口的比例为100:8,预计到2015年,将上升到100:20.五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将在2010-2020年加入退休人员行列,而那时又恰好是劳动力增长和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来源都急剧下降的时期。这样的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对社会保险所产生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到时养老保险基金不仅要支付高额退休金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而且医疗保险基金也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结果必将对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产生强大的冲击,以致出现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费用支付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我们将会面临一个非常大的难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