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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不宜“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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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为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养老改革备选方案中,首先公开的“清华大学版”引发争论,尤其网民对65岁这个坎儿反应激烈。近日该方案起草人之一的杨燕绥教授表示,延迟领取养老金,不等于延迟退休。

  在为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养老改革备选方案中,首先公开的“清华大学版”引发争论,尤其网民对65岁这个坎儿反应激烈。近日该方案起草人之一的杨燕绥教授表示,延迟领取养老金,不等于延迟退休。

  然而,这次的“延迟退休”一词,再次激发了不同阶层民众敏感的关注。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大家虽各有所见,但对实施弹性制度,却众口一词。

  退休年龄还是需要改

  杨燕绥表示,在美国,领取养老金之前可自己安排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完全不影响正常退休。根据精算原理,在平均寿命75岁条件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为60岁,而2030年前后,中国人均寿命或达到8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相应提高至65岁。

  对于65岁之说,南开大学人口所教授原新认为,不客观、不现实。

  而中华女子学院刘明辉教授倡导,设立双轨制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可设置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变“退休义务”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可兼顾不同岗位男女职工的需求及利益期待差异,尊重其在满足工龄或者缴费年限前提下选择提前退休、自愿领取较少养老金的权利。在她看来,现行退休年龄制度与人事管理改革的现实不相适应,不仅有性别差异,还有身份差异,还与大量企业“缺工”的现实不相适应。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穆光宗曾在2010年就撰文指出,目前,我国规定的男性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为55岁。这一规定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制定的,已不符合当前的社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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