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萍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深刻阐述“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时,花大量篇幅提到社会保障建设问题,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明了新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可以总结为:公平、整合、深入、全面发展。这是在对当前社会保障发展阶段准确把握的基础上,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的部署。与五年前党的十七大报告相比,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前景更加清晰、改革更加自信,社会保障将肩负更加重要的任务。
首次提出“发挥社会保障调节分配的作用”,是中国社会保障理念的又一次重大转变,是未来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保障要保障人民生活”的基础上,十八大报告增加了“社会保障是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这一界定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理念的又一次转变。这一理念将会影响到今后的制度设计及实践。
中国社会保障理念经过了几次大的转变: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将社会保障与阶级相联系,认为社会保障是工人阶级应享的一项基本权利,以此理念设计的社会保障仅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和国家工作人员,保险费用企业和国家包办,个人没有积累;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间,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也作了相应调整,不过当时的定位是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配套措施,强调个人在其中应承担的责任。在此理念下的改革使得一大批下岗职工作为企业的“包袱”被甩出了社会保障体系,由此加剧了体制内外的差距;2000年以后,社会保障改革逐渐关注到弱势群体,基本理念回归到社会公平,开始强调责任分担。这一时期受经济发展所限,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并未提上日程,主要还是发挥维护社会安定“减震器”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强调社会保障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这表明我国已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加大投入力度,在观念上彻底扭转了“社会保障是拖累经济发展的包袱”这一意识,承认了社会保障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的作用,这是理念上的又一次重大转变。在此理念下社会保障的功能将得到强化,开始承担补救性责任之上的更高的职责。国家期望通过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来高质量地实现缩小收入差距,有效减少社会不公、及时缓解社会仇富心理等矛盾,这对于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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