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养老保险为例,首先受到来自制度模式的影响。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模式,即在确保当期支付的基础上,再为未来积累一部分资金,据此确定的费率自然比只保证当期发放要高一些。
其次是转轨成本。上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已退休的“老人”等没有积累或积累较少,其“视同缴费”期间的待遇,需要通过现在的单位和在职职工缴费来弥补,这必然推高现行的养老保险费率。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人口结构的变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形成支付压力。有统计数据称,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赡养比已高达3∶1,即3个在职职工养1个退休人员。未来几十年这一比例还将提高。为了应对老龄化高峰的挑战,持续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也需要维持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率。
此外,统筹层次偏低、基金缺乏保值增值手段等也是影响费率的重要因素。相比于其他几项历史和制度原因,在这个影响社保费率的因素上,国家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目前各省份基本建立起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其次,各级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仅2011年全国各级财政对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就达20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地方1847亿元。此外,在经济波动中,还采取了阶段性减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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