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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成低不就:农民工养老保险断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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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黄英君等认为,城乡居保最初设定的缴费标准较低,主要为满足“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但随着覆盖面不断扩展,夯实个人账户提高保障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一方面可以调整缴费档次决定机制,与前一年度城乡居民收入相挂钩,使个人缴费动态增长;另一方面,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次缴费的,要加大对其个人账户补贴奖励的力度,鼓励和吸引参保人员多缴费、多收益。

  此外,要尽快推进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方便农民工等群体在城乡间接续、转移保险关系。黄英君说:“更进一步,就是要打通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以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通道,最终形成‘大并轨’。”

  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少地区已在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农民工养老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制度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

  如何推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覆盖更多的农民工?基层建议,在发展过程中,要针对进城农民工的新需求,一方面要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提高政府养老金补贴额度、适度提高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从而真正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强其吸引力。

  另一方面,要在不断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稳定就业岗位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提高社保统筹层次的同时,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在不同区域、不同制度之间转移接续办法,减少农民工异地流动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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