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各地普遍较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标准;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年人均增加1680元,5700多万人受益;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以及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8600多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
2012年底,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八大报告也对收入分配的公平作出安排,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此前接受本网采访曾表示,十二五时期,应在初次分配领域制定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从多个层面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将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做出量化安排。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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