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把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保障制度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大体系之中,作为重大战略来抓。大力发展农村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保障事业,不是单纯为了解决人口问题,而是关系到人口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财政应加大建立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保障制度的投入,建立计划生育保险稳定的融资机制。政府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业务,对农村计划生育保险业务实行免税或其他税收优惠支持。保险公司要根据政策性保险缴费有保证、保障水平要求高、运行成本低的特点,开发针对性强、价格低、简洁易懂、独立的计划生育保险产品。
第三,建议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设立家庭风险基金,资金应由各级财政、扶贫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共同筹集。同时要建立起一套救助家庭调查、救助措施选择、救助标准评议、救助资金管理与监督的运作机制,确保救助行动安全、稳定、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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