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两地重复参保
实施细则还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修改了对重复参保关系、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办法。
假如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保留一地的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负责清退其它养老保险关系,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将退还给其本人,其余的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那对于先在外地领取养老金,然后再在本市重复领取养老金的,要怎么处理?黄险峰回复说:“实施细则规定,对这种情况,将停止其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已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清退其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则不予清退。”
另外,对于在本市领取养老金后再到外地重复领取养老金,和在本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市社保机构停止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本人提供终止享受市外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恢复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深圳市社保机构核实后,自市外社保机构停止发放的次月恢复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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