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这是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我区在制度建立初期,依据农村和城镇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对于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加快制度普及是必要的,而且当时也考虑了两项制度基本框架的一致性,为今后的统一合并预做了准备。合并实施两项制度,使城乡居民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共用同一服务平台,使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衔接,有利于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进一步体现“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从而推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我区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四、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籍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缴纳保险费,填写《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保居民本人也可到乡镇(社区居委会)直接办理参保相关手续。
五、怎样选择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是怎么回事?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采取分档、按年缴费的方式,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高于2000元标准的,以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允许参保人选择高于2000元的标准缴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之处是政府对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对应参保人自愿选择1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每年分别给予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的缴费补贴。对参保人选择高于2000元标准进行缴费的,政府补贴为95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