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接受询问时透露,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将于近期印发。马凯还提及,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了明确要求,但社会上分歧很大,认识并不统一。“退休年龄是推迟到63岁还是65岁?还有时机选择、节奏掌握、配套措施以及监督实施的问题等等,都需要深入研究。
中国社科院25日的一份报告的建议将两项制度衔接了起来:2015至2017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
这样一份时间表,涉及到破除双轨制、延迟退休等重重养老改革矛盾,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如何“因类而异”,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该如何有效衔接,渐进式延迟退休又该如何设计?带着一系列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以下简称《21世纪》)采访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清华大学就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北大[微博]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雷晓燕,问路养老保险改革难题。
半自筹经费机构养老难题
《21世纪》: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改革同步推进,那是否需要对其进行分类?
聂日明:分类改革是很早之前确立的原则,是所有改革的基础。
事业单位最后还是要区分其性质,来看是否财政需要补贴。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就要求将事业单位分成三类进行改革:承担行政职能划入行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变成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再根据是否能由市场解决细分成两类。也就是说,能用市场解决的就划给市场,不能由市场解决的由政府承担。
按此,事业单位还是会和之前一样分三类改革,第一类像银监会等机构,转为政府机构;第二类像电视台等半企业性质的,推向市场;第三类公益性质的,可以细分,能市场化的就市场化变成企业,不能市场化的就推给政府,这样就很明确了,推向市场了就是按照企业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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