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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5企业退休人员本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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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4月9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从2005年至2015年,辽宁省第十一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增加110元/月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通知】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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