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相比较而言,做小做实个人账户,通过资金的市场化运营、获取合理回报来弥补养老金缺口是相对更优的选择;实行名义账户制问题更大,并非最优选择。理由有二:一是名义账户制实际上仍采取现收现付的运作方式,难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制度内抚养比不断提高所带来的财务压力。二是记账利率确定面临“两难困境”,如果记账利率高于资金实际投资收益率,那么将极大增加政府未来养老金支出压力;如果记账利率低于实际投资收益率,那么意味着个人养老金权益遭受损失。
笔者建议,对于做小做实个人账户,则必须尽快做出决断。其实,2001年我国开始进行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时,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还比较小,做实的资金压力并不是很大。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越滚越大,做实的资金压力也越来越大。时至今日,应当说,我国已经错过了按个人缴费工资8%的规模做实个人账户的机会窗口。那么,接下来,在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与投资运营都将同步推进的有利外部条件下,我国切不可错过做小做实个人账户的黄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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