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有的同类药说明书与宣传手册在疗程和用量上不一致,那么支付就以说明书为依据。如果改变给药途径或非正规方法给药,比如抗生素改为腹腔注射,或者一些注射剂改为口服、雾化吸入等,与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给药途径不一致的,这些费用也不能支付。
三是超疗程和超药品剂量。特别要注意单次剂量,尤其是抗生素,容易超量超疗程使用。
四是出院带药。出院带药明确规定带药不超7天,行动不便者不超两周。但在检查中经常发现出院带药超量的问题,如一个带药医嘱执行了两次等。
诊疗项目方面要注意的问题:
常见的问题为:自立项目收费,靠项目收费,超实际服务量收费。
自立项目收费主要集中在个别医院,如口腔护理、尿道护理、传染病消毒这些费用,属于没有收费依据的项目。
靠项目收费就是没有报批,靠到已有收费范围里。比如房间床位消毒费,或者有项目向更高标准靠,如国产监护仪按进口收费、管道氧按照呼吸机给氧收费。
实际收费数量和应用数量无法进行对应。两种数量不一致时,只能按照实际数量进行给付。还有对计量单位掌握不准确出现一些问题,比如B超的单系统、多系统问题,CT核磁按部位计,中医针灸按部位计等,最高一天收费50人次。这些都是不符合物价规定收费依据的,所以不能支付。
医用耗材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次性耗材是唯一没有实现准入管理的一部分,其性质更接近药品,由于没有明确的耗材使用范围及支付范围,目前实施的是排出制的管理办法。
一是已有文件明确不报销的耗材不支付,如保护伞、带膜支架。二是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无物价合法收费途径的耗材不予支付。三是耗材项目不在基金支付范围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医疗机构在使用新耗材前,要与医保部门进行沟通。
专家提醒,耗材方面自立项目收费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如留置针穿刺,深静脉置管等非换药项目收取敷药费;手术中收取一次性口罩、橡胶手套、手术衣的费用;监护仪收取电极片的费用等,这些医保基金都不能予以支付。
须兼顾供需双方利益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原主任贾方红认为,新的医保管理制度要兼顾供需双方利益。她说,目前医保管理的工作量大增,无论政府哪个部门主管医疗保障,在协调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利益时,容易出现代表供方利益忽视需方利益,或者代表需方利益忽视供方利益的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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