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品种多 费用负担少
本市新版《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1926个,占目录内药品总数的76.7%,与国家目录内甲类药品占22.9%相比,甲类药品比重大幅度提高,与2005版目录相比甲类药品又增加了376个。
就是说,新版目录内超过3/4的药品不需要参保人员先行负担费用,可以直接纳入报销范围。不到1/4的乙类药品中,治疗糖尿病的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由原来个人先行负担50%降到负担10%,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据统计,新版药品目录的实施,每年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超过5亿元。
社区药品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
29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取消了原有医院级别限制,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报销范围,并取消个人先行负担。
比如“阿托伐他汀”,此前“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调整后,对该药取消了二级以上医院才能使用的限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均可报销,并且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费用。参保人员就医用药将更为便捷。
新版《药品目录》7月1日执行
《药品目录》对社会发布后,下一步还需要对新增加的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工作,这一项工作将涉及上千个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此后还需要根据药品备案情况对现有的医疗保险药品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完善、对19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等,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新版《药品目录》才能正式实施,这一过程至少需要近四个月时间。
因此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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