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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保中心:福州医保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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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福州市医保,需提交《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明细表》及由参保人填写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受理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医保中心受理大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办理依据

  1、榕政综[2007]24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榕劳医保[2007]621号《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四城区户籍的老年人、劳动年龄段非从业人员、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及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申报材料

  1、社区统一办理需提交《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明细表》及由参保人填写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交《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在校学生新参加医疗保险明细表》、《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续保明细表》及由参保学生填写的《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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