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应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页);②重度残疾人员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低保人员还应提供《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农村低保人员);
3、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表格及“2”里的材料及任意银联卡(用于缴费)自行到医保窗口当场办理(①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当天起享受医保待遇;②出生后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受理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享受医保待遇日期截止到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4、港、澳、台居民需在本社区常住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城镇居民医保,社区需提供其常住一年以上证明。
办事流程
1、受理:以社区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向医保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转入初审。
2、初审:在1个工作日内,初审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核。
3、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核准后转交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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