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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3类人异地医保可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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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免费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群由原来的5类扩大至8类,新增了见义勇为人员、城镇优抚对象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保人员需要连续参保缴费一年以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他们可以在异地重复报销。

  西城九成医院可用卡

  西城区日前已对复兴医院、武警二院、丰盛医院、305医院、安定医院、阜外医院、肛肠医院、北京市第二医院、展览路医院、平安医院、护国寺医院、按摩医院1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真卡测试,测试情况顺利。

  这12家定点医疗机构启动持卡就医。再加上此前的4家先期试点医院,16家医院的门诊量占全区医院总门诊量的90%。该区内其他承担社保卡结算任务的医疗机构将有望全部开通,具体开通医院名单和时间将由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公布。全部开通后将有9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现行门诊起付线不变

  “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持卡就医,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

  按照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市的个人账户资金已按月划入医保存折中,因此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举例来说,如果某参保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前已经花费了1000元,但尚未报销。持卡就医时又花了3000元,结算时系统只按比例报销起付线以外的1700元。

  但是不用担心,此前发生的1000元单据在手工报销时不会再算起付线,而是直接按比例报销。需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在使用社保卡前应按照原流程,尽早报销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

  门诊挂号费报销2元

  参保人员持卡看病时,门诊挂号诊疗费用的医保支付方法有所改变。从今年6月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不计入起付线之内),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也就是说,无论在哪级医疗机构看病,一律按照2元标准报销。而在此前,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也计入起付线。

  “冻结医保存折”说法不实

  针对此前社会上流传的社保卡启用后,医保个人账户存折将会冻结的说法,该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个人账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账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

  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

  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蓝本)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值得注意的是,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因为不能识别其医保身份,所以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只有当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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