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非本人定点医院不予报销
居民提问:参保须选择三家定点医院,如果在其他医院看病,也能报销吗?
答:居民医保对以下四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不在报销范畴。
一是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急诊除外。
二是参保的老人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没有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和转诊到其他医院的,其门诊费用需自理,但急诊除外。
三是因交通、医疗等责任事故以及打架等违法行为,或自杀、酗酒等治疗费用。
四是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治疗的。
连续参保方可报销门诊
居民提问:参保中断缴费一年,接续上之后影响报销待遇吗?
答:城镇居民医保中,对享受门急诊报销还有特殊规定,即参保人员缴费一年以上,并且继续连续缴费的,才能报销门急诊医疗费;如果有中断参保缴费,则暂不能享受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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