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条件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而当年刚符合参保条件的,即视为连续缴费,参保后即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跨年住院医疗费分开累加
居民提问:跨年住院,报销封顶线是累计享受一次还是两年分开算?
答: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跨年住院治疗,医疗费按年度分开计算。即当年12月31日前(含)发生的费用与当年医疗费累加,次年1月1日起发生的费用则与次年医疗费累加。而住院报销最高限额,按两个年度分别享受。
居民医保可与医疗救助同享
居民提问:参加居民医保后,还能再申请享受其他医疗救助吗?
答:享受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符合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还可经原渠道按规定享受优抚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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