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分类 门诊医疗(包括外配处方购药,年度内分为三段支付)
账户段 自负段 共负段
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 当年账户支付 900元,由个人自负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
三级医院:个人承担25%;
其他医院:个人承担20%;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45周岁(含)以上在职职工 600元,由个人自负300元,由个人自负
退休人员
人员分类 住院医疗(年度内分为四段支付)
起付线以下 起付线至3.5万元(含) 3.5万元~7万元(含) 7万元以上
在职职工 由个人自负起付线: 三级及其他医院: 三级及其他医院: 个人承担5%,其余由统筹基金、大病救助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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