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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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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于每月的1-20日到生育保险处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同时携带相关资料;长期在外地工作,探亲等外出参保人员,需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或生育的应先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转往外地生育的审批手续。

  二申领异地就医的医疗费补贴及生育生活津贴

  ⒈申领时间:

  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人)在参保人员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只限医疗费)后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于每月的1-20日到生育保险处对发生的医疗费进行审核。

  ⒉携带资料:

  ①《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原件;②《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门诊(急诊)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机构需加盖证明印记(如:病案复印专用章);④《帐号表》,《异地生育申请表》,《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三申领异地就医医疗费补贴的收据及明细要求

  ⒈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原件,并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此收据需有所在地财政部门票据专用章。各项费用应清晰,准确。

  医疗费用明细单,日清单或处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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