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面积1535.8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6万。据统计,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5.9万,残疾人1.4万,分别占全市人口的20.2%和1.8%。为让这些老年人和残疾人真正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近年来,溧阳扎扎实实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市财政在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人和残疾人事业,此举深得民心。
加大老龄事业支持力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着力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市财政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养老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四项制度为架构的养老保障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资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参加企业社保政策的资金筹集工作,落实政府保养金的正常调整政策。2010年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将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60元的标准,60年代下放人员和老年知青半家户月保养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被征地农民保养金由每月80元提高到130元的标准。仅上述三项政策的兑现,2010年市级财政就多支出了2500多万元。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老年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参保参合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和报销比例,其中2010年新农合平均住院补偿率由42.6%提高到45%以上,2011年进一步提高到61.5%,大大减轻了老年患者的医疗负担。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从2010年起从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为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每年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做到了老年人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切实为老年人办了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2010年市财政安排25.56万元对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每月300元的长寿补贴,安排69.27万元对9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一次性尊老金。2011年政府又出台政策,自2011年3月起对8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50元到100元的尊老金,百岁以上老人600元的尊老金。预计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使市财政又多安排近2000万元的支出。完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制度,落实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政策。老年人进入旅游景区和乘坐城区公交时,60周岁以上半价,70周岁以上免费。对到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老年人,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按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逐步提高“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2011年起,集中供养“五保”月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4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00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低保对象增发20%的低保金,为符合条件的纯老年人家庭优先解决廉租房。
二、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管理规范、队伍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到2012年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3张养老机构床位数、2015年达3.2张的规划目标。把镇敬老院逐步建成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服务于一体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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