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进家庭”工程。一是无障碍设施进家庭。二是康复服务进家庭。其中为全市所有精神病患者免费供药,资金由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三是居家安养进家庭。安排30万元补助资金,建设老年人安养服务中心。帮助100多名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实施生活护理、康复训练等安养服务。2011年又根据市政府新出台的文件,为家庭贫困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农村50元/月、城镇100元/月)。
二、抓难点,求突破,着力落实残疾人保障体系
为重度残疾人免费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对享受残疾人专项补贴的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残疾人中的2级以上持证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市财政按最低标准每人100元全额代缴,2010年财政共筹集40多万元,为重度残疾人缴纳保险,全市4026名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得到了实惠,解决了后顾之忧。
为1至6级伤残军人免费提供医疗保障。伤残军人是国家的功臣,为他们免费提供医疗,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从2011年起,市财政为在乡和原改制困难企业中的1至6级残疾军人提供每人12000元的医疗补助,其中的2000元为其缴纳医疗保险,1万元作为医保之外需个人承担的补充,使全市300多名在1至6级残疾军人享受到此政策。
三、抓常规,促发展,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积极为拓展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提供资金支持。每年预算安排15万元用于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2010年落实省补专项资金11万多元,为残疾人专职公益岗位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
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除对二级以上重残人员发放救助金外,对其他贫困残疾人实施低保救助。目前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家庭总数为3243户,共计3962人,占全市低保总人数的26.3%。
发放残疾学生教育补贴。省市两级财政2010年共筹集24万多元对高中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给予高中阶段每人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人每学年1500元的教育补贴,使每个残疾学生都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对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训练实施救助。自2011年起具有本市户口,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一半,并被认定为困难家庭中0-6岁残疾儿童,经审批后到具备资质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可以一次性享受0.5-1.4万元不等的政府补助,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及早增加康复机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燃油价格节节攀升,为减轻因此而带来的残疾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各级财政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落实,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尤其是贫困家庭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的状况,促进了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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