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宁波市将对市区城镇医保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涉及22项。宁波今年将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市区职工医保历年账户余额可用来镶牙洗牙、每次药店购医保非处方药最高限额上调20元……
调整的对象包括2类:一类是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二是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市区”的是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市区城镇职工医保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
这次有关市区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的调整一共有12项,调整将从今年5月1日开始,劳动局的有关负责人对这12项调整进行了解读:
扩大职工医保参保对象范围
目前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限定为市内非农户籍人员。
调整后政策:在大市内不再限定非农户籍,即劳动年龄段内的我市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自谋职业期间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
延长个体参保人员医保中断补缴期
目前政策: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可申请补缴,补缴后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超过3个月的,重新参保后设置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即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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