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药品时应核对药品对应情况,如属目录内药品但未对应的,计算机显示为丙类,应告知患者此药为自费,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患者签字后才能使用。
10、如限门诊使用的药品(标有“△”),不准计入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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