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改三年全民医保大网织就
从无业城镇居民游离于医保安全网之外,到城镇居民医保全省铺开;从医保报销不如人意,到报销比例节节攀升,直至普遍超过70%;从医保各个县“自治”,出了县就是“异地”,到地级市统一政策,全市内看病“一卡通”,甚至试点地级市之间就医“一卡通”……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一张覆盖全省所有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大网已经编织而成,“全民医保”时代来临。
从无到有,医保推进速度加快
“以前,有工作才有医保,几乎是一种常识。”现年28岁的太原市民高平,是一个肢体残疾人,手和脚几乎都不能动,无法自食其力。“没有工作单位,也就谈不上参加医疗保险。一旦得个什么病,就只能靠家里人了。”高平大致算了一下,2007年,因为看病,他一个人就花去家里8000多元。这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实际上,越是没有工作单位没有收入的人群,越需要医疗保障。”高平说,当时,除了像他这样的无业人士,还有不少老人和孩子也游离于医保制度之外。
为了解决这些人的看病报销问题,2007年底,太原市省内首批试点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没有工作的成年人、中小学生、老人等都可参保。普通成年人每人每年缴180元,普通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40元,即可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其中,像我这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不用缴费也能享受居民医保。”高平说。
“医保的从无到有,对于我们这样的群体而言,意义重大。”高平以后每次去医院,带着那个绿色的医疗本本,心里踏实了许多。其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省其他部分地市也进行了试点,并受到广大参保人员欢迎。
2009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步伐大大加快。当年,晋城、吕梁、临汾、运城最后一批4个市顺利启动试点,至此,我省提前一年实现全省11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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