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糖尿病患者,糖尿病是合肥市规定的8种特殊病之一,我如何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卡?
答:您应到劳动保障部门填写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然后经三级医院鉴定,由该院对您申请特殊病种门诊予以认定、加盖院医保办公章;最后凭申请表和照片等,到合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
问:我父亲现年80岁,2001年因脑出血入住合肥某医院老年护理中心至今,这种情况符合医保的规定吗?
答:在老年护理中心属于养老性质,不符合相关规定;若中途生病并转入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医保。
问:我在合肥退休,现定居上海,已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如何在上海就医?
答:您可在居住地选定并备案的定点医院正常就医看病,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如需住院时,在住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合肥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51——2637796。医疗费用先由您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按在合肥市相应等级医院住院的规定,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结算。
问:我是一名参保人员,不久前,因为生病被送到医院抢救,医保急诊抢救费用怎样结算?
答:如果你在非定点公立医院急诊抢救,必须三日内到合肥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并且说明急诊的相关情况,包括姓名、医保号、就诊时间、急诊病因、医院诊断等。经急诊抢救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本地区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急诊抢救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合肥医保中心办理结算手续。联系电话:0551——2637796。
问: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准备到湖北女儿家生活。我现在怎样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答:退休后回原籍或随配偶、子女在异地生活一年以上的参保退休人员,可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首先应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表》,经原单位或街道确认后,向合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准发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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