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办理人:病种患者需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变更、终止及重新认定,须由本人办理。
提供资料:重新认定时,须本人到市内指定门诊病种申报机构提交门诊病种相关认定资料,并在《珠海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核认定书》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供近2年的检查检验项目资料。
市外门诊:须提供当地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近2年资料,并由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函调或派人前往当地核实资料后再予以重新认定及审核(属转诊到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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