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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医保政策5月1日实施 参保人员待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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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2月1日,宁波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细则主要有13项内容,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备注

  1、文章中所指的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2、市民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登录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zjnb.lss.gov.cn)查询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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