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职工住院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
该参保人员此次住院,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偿金额为2529.40元。也就是说这个政策实施后,该参保人员可以多报销2529.40元。
如果您去年住过院,且在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那么您可以在今年3月1日后领取医保二次报销款。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如果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符合要求,就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据统计,经过两次报销后,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每人将平均提高2%-3%。
哪些人能领到报销款
由于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已经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因此3月1日开始,只有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期间住院并符合二次报销标准的人员才能领到二次报销款。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由市医保局受理报销业务,“二次报销款”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拨付给参保人员。
到哪儿领取报销款
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住院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医保费用,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分期分批将报销款划拨到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具体方式如下:
1、如果是参加沈阳市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将发放到养老金卡上。
2、其他退休人员和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申办手续,职工个人也可办理申办手续(如个人单独办理需要在所在单位统一申办前办理,否则将不予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领取。
怎么知道钱到没到账
参保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本人2011年及2012年以后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情况:
1、触摸屏查询。可通过在市医保局、各分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设置的触摸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查询。
2、医保网站查询。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选择“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在打开的界面可看到含“补充保险支付”金额的消费明细信息。
3、自助语音电话查询。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4、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
哪些人可享二次报销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可以免费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补充医保不用再额外缴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负责承办沈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咨询电话:88614973、88614673。
如何办理申办手续
1、单位申办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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