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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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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个人分担比例,按照中小学生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
  六、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医保卡;

  2、长、短期医嘱单(须加盖医院公章);

  3、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公章);

  4、医疗费用总清单(须加盖医院公章);

  5、有效收费票据(发票原件);

  6、本人农业银行账号;

  7、如为异地住院,需提供住院核对表(可到福州市医保中心网站下载:www.fzyb.gov.cn),还需提供为何去异地住院的说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8、如为外伤,需提供外伤经过说明(尽量详细),分别由校内各系报学生处确认情况属实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费用报销办理地点: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2号窗口;具体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可乘坐7路、16路、36路、40路、62路、69路、71路、73路、74路、79路、80路、88路、92路、97路、103路、125路公交车"紫阳"站下车。

  八、联系方式: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址:www.fzyb.gov.cn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364737(报销过程遇不明之处,可拨打此联系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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