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合计支付比例分别达到总费用的70%和规定范围内费用的80%。为减轻参保职工个人负担,各统筹地区都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96%的统筹地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从2006年的56.5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153.5亿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均达到134元/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49%提高到2010年的60%,保障范围从住院向门诊拓展,9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54个统筹地区还出台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办法,及时对困难居民提供参保救助和医疗救助,使困难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得到减轻。
“十一五”期间,江苏有36.79万名工伤职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基金支出总额达到48.17亿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达到94.5万,基金支出43.35亿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纳入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专家点评
江苏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创新,2006年起就在省内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全国各省中最早解决了省内转续难题;2010年,13个省辖市市区都与省医保结算平台联网,实现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徐琴:
“民生优先”取代了“经济增长优先”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徐琴说,“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既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生活需求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近年来江苏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民生优先”的执政理念取代“经济增长优先”的政绩导向,江苏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投入逐年加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待遇持续快速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