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非参保地发生急诊,就地结算更快捷
芝罘区参保职工王某周末到海阳旅游时突发急性阑尾炎,需要尽快住院治疗,海阳人民医院确认了他的急诊入院指征,为其办理了非参保地急诊相关登记手续,收治入院。几周后王某病愈出院,医院又为其办理了住院费用结算,省去了以前需回参保地才能报销费用的麻烦。
政策链接: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在本市内非参保地突发急诊的,符合市内非参保地急诊的情况。可就近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确认参保人员急诊入院指征,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急诊入院登记表》,将住院信息上传至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予以网络确认。急诊入院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标准支付。
政策拓展: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参保人员不符合急诊入院指征的,发生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规定标准支付。
市内非参保地转诊就医,手续简化更放心
陈某是芝罘区某公司派驻龙口的销售代表,突发脑梗塞被送到龙口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公司之前已在芝罘区医疗保险处提交了《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工作人员花名册》,为派驻人员办理了非参保地就医登记备案,因此,陈某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在龙口结算。
由于陈某病情较重,需转诊到烟台毓璜顶医院,但是不知手续如何办理,对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工作人员。据悉,按照市级统筹办法,龙口市人民医院把相关材料交给龙口市医疗保险处,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转诊治疗,出院后仅扣除一次较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将两次住院费用在各自医院分别结算报销,省去了来回奔波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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