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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一人参保 全家可用”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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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同时还可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这意味着广州市民"一人投保,全家可用"。
  李刚: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一政策并不算是新政。事实上,它已经实施了一年多了。

  只是因为近期相关政策修订,就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作为条款之一的这一政策又一次引起了关注。而专家、媒体将之解读为"一人参保医保,全家享受医保",也并不准确。

  "参保人个人医保账户可用于家属",仅仅涉及参保人个人账户。按照规定,"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包括: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这一政策不与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就明确规定:个人医疗账户的本金和利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费用,可以结转使用,不得提取现金或者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编辑:实行这样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李刚:目的很明确,在于提高医保个人账户沉淀资金使用效率。

  编辑: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在目前看来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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